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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气压水罐的贮水量规范

    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第7.4.8.2条:“气压水罐的调节水容量宜为450L”,其中解释为“对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两支水枪和五个喷头30s的用水量,即2×5×30+5×1×30=450L”。事实上在很多情况下45℃水是不能满足主泵启泵前30s内的消防耗水量。
    1.规范中一只水枪的流量是按5 L/s来取值的,但当水枪的充实水柱大于13m时,其出流量将大于5 L/s另外,气压水罐最低工作压力是按最不利点消火栓确定的,但火情却很可能不在最不利点发生,也会造成不是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枪口压力较大而使流量大于5 L/s。
    2.规范中一个喷头的流量是按1 L/s来取值的,大致相当于流量系数K=80L•(MPa)-1/2/min的标准喷头在工作压力为0.057MPa时的流量。中危险级以上的场所,当满足规范规定的灭火强度时,喷头的最低工作压力在0.057MPa以上,由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水的不均匀性,绝大部分的喷头喷水时都大于其最低工作压力此外,配水管入口所设的减压孔板孔径偏大,当只有五个喷头喷水时,减压孔板的减压作用很小。以上情况说明,多数喷头的流量均会超过1L/s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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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15-09-21 11:29:1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